中国计量学院教职工书画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5-05-25 作者: 来源:

第一章     

第一条:名称:中国计量学院教职工书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由校工会直接领导,校内书画理论家、爱好者及从事相关艺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社团。

第三条:协会宗旨:团结全体会员,以艺会友、以术修身,达“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增进友谊、促进和谐”之目的,不断提高艺术创作与鉴赏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传统书画艺术。

第四条:协会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学校各项社团管理制度。

第五条:活动范围:

(一)组织、开展书画理论研讨、讲座、交流;

(二)组织、举办书画作品展览及笔会;

(三)组织会员参观各类艺术展览;

(四)加强横向沟通,联合校内其他协会开展相关活动;

(五)加强和完善协会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组织,挖掘和培养人才,有计划地扩大队伍,促进协会发展壮大;

(六)从事社会公益活动。

(七)组织、开展本会业务领域内的其它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本协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名誉会长和会长各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3名。邀请知名专业人士担任协会顾问。名誉会长和会长由校级领导或资深专业人士担任。会长主持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主持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工作,理事则协助秘书长开展协会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七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由本会全体会员大会选举(必要时可由校工会提名,经全体会员通过决定)产生,理事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联合提名,由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决定。

第八条 秘书长负责制订协会年度活动计划,负责组织和落实协会的日常工作,有比赛或展览任务时,负责与校工会宣传部研究组织参赛的具体事宜。

第九条 协会领导机构每届任期3年, 年换届改选一次。可以连任,一般不超过2届。

第十条 协会每年定期举行一次全体大会,总结本年度工作及讨论安排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一条 凡我校爱好书画艺术的教职工、承认并执行本协会章程,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依时交纳会费,经协会理事会审查同意,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申请入会必须填写入会申请登记表,交协会备案。

第十二条 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培训、交流和比赛活动;

(二) 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对本协会工作、活动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协会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

(三)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确认为正式退会。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规定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予以开除。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如下:

(一) 会员每年缴纳的会费(每人每年100元);

(二) 校工会按有关规定划拨的协会活动经费;

(三) 单位或个人的赞助等。

第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的适用范围

(一) 组织交流、培训活动所需的费用(如沙龙、专家讲座等);

(二)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书画作品展览所需的费用;

(三) 经协会同意举行的比赛和联谊活动的必要开支;

(四) 协会组织的各项会员活动;

(五) 其他经校工会同意的开支等。

 

第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由协会理事会根据章程规定的范围掌握使用。校工会划拨的活动经费的开支须按学校财务规定履行报销手续,并在校工会的监督下使用。

第十八条 协会所有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会员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国计量学院教职工书画协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从协会正式成立之日起执行。

 

                  中国计量学院教职工书画协会

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