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年度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2 作者: 来源:

量工会〔2010〕5号

各分工会:
      为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和动员全校教职工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师德品质,弘扬优良师德师风,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三育人”活动,根据《中国计量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量院党办〔2006〕37号),决定开展2009年度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按照《中国计量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要求,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应在学校2009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2009年度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参评单位的40%;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应在当年度院级“三育人”先进个人(且当年度考核为“优秀”)中提名推荐,2009年度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为10人,原则上各分工会推荐1名。2007年度和2008年度已获得过校级以上“三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各教学单位评选推荐的候选人应以教师为主体,要注重推荐成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2009年度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以分工会为单位自荐;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由各分工会提名推荐,并经所属党总支审核同意后上报学校工会。推荐名单经过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审,全校公示,报学校党委审批同意后给予表彰。
      (二)各分工会要在所属党总支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评选工作要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程序,坚持以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保证被表彰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
      (三)各分工会于2010年5月21日前将推荐的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集体材料不少于2000字;个人材料不少于1500字,登记表一式1份,表格可到校工会网站文件资料栏下载)报送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三育人  先进  评选  通知

中国计量学院办公室              2010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