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的名称:中国计量大学教工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乒乓球协会)。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乒乓球协会是中国计量大学工会领导下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以球会友,促进团结,积极开展兵乓球运动,参与校内外兵乓球比赛,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和推进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热爱乒乓球运动的教职工,承认本章程,经自愿申请,协会审批后均可成为会员。协会会员以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形式参加活动。
第五条 会员有选举或被选举权;有参加协会组织各项活动的权利;有优先使用协会的场地和器材的权利;有对协会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有退出本会的自由。
第六条 会员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的义务;有关心和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的义务;有对其他会员传授、交流乒乓球技术的义务。
第三章 组 织
第七条 本协会受学校工会的领导和指导,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协会会员大会。
第八条 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协会设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并由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协会常委会,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第九条 本协会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协会会长和秘书长任期两年,可以连任,连任最多不超过两届。会员大会根据情况可以延续或提前举行。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条 协会活动经费来源:校工会提供的经费,会员上缴的会费(50元/年),以及协会举行各类活动争取的社会赞助费等。
第十一条 本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由常委会统一安排使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第十二条 本会经费用于会员活动;用于本会的外联、宣传、训练等活动;用于本会的其他正常开支。
第五章 活动内容
第十三条 会员利用课余时间相互切磋乒乓球技术。
第十四条 每月集中一次会员交流活动,邀请院内外有较高水平的老师进行指导。
第十五条 每学年举行一次全院性的教职工乒乓球比赛。
第十六条 每学年与兄弟单位举行一次的乒乓球交流比赛。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七条 奖励:对在各类乒乓球赛事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奖励;每年度对在会内工作积极,有显著成绩的会员,给予奖励。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
第十八条 惩罚:对做出损害本会名誉的会员,给予严厉批评;对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屡劝不改的会员,严重者,则考虑退会除名。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于本协会常委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