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秀丽,女,1976年6月生,学校团委书记。该同志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优良,热爱学生,踏实肯干,敬业奉献。作为学校团委书记,带领部门人员积极创新,扎实工作,成绩明显,团委工作先后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挑战杯”竞赛优秀组织奖、浙江省“挑战杯”竞赛优秀组织奖、“浙江省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浙江省“先进团委”等多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团委党支部连续3年被评为校级“先进党支部” 。该同志曾于2009年被团省委选派到团中央挂职(担任副处长)一年,挂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得到团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获挂职干部考核优秀结论。
团委工作学生活动多而频繁,而且绝大多数在晚上或周末开展,经常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忙碌的工作之余,注重以学习、研究促工作,参与省级以上立项课题2项,主持省级课题1项,并在职攻读浙江大学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博士。在全身心投入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妥善处理好家庭和事业的关系,尊老爱幼,全心全力支持爱人工作,家庭和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