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教工小家”建设的要求,根据《中国计量学院“教工小家”建设实施办法》(量院党办〔2006〕43号)文件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校园;加强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和院务公开工作机制创新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好工会的作用,现将我校开展“教工小家”建设活动及考评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浙江省高校“教工小家”建设基本标准》(浙教工〔2006〕16号)和《中国计量学院“教工小家”建设实施办法》(量院党办〔2006〕43号)相关内容开展建家活动并予以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07年10月份对各二级学院进行“教工小家”建设考评。
三、考核要求:
1、各分工会在2007年9月前进行自查自评,填写《中国计量学院“教工小家”建设考核评估标准一览表》,写出建家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和自查自评情况应向二级教代会代表或工会小组长会议报告;同时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分工会合格/先进“教工小家”考核申请表》,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后于2007年9月底报校工会。
2、各分工会的“教工小家”建设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评选校级先进“教工小家”。校级先进“教工小家”数原则上控制在参评总数的30%。对获得校级先进“教工小家”和模范“教工小家”的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3、校工会成立由校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先进“教工小家”和模范“教工小家”须经考评小组扩大(各单位党总支书记参加)会议评审产生,报校党委审批同意后给予表彰。
各分工会的建家活动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家就是建学院”、“建家就是建和谐”,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特此通知
中国计量学院工会
2007-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