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认真做好今年教职工的困难补助工作,把党和组织的关怀及时送给特别困难的教职工,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在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困难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分工会接到通知后,在近期对本单位的困难教职工进行一次摸底排查,重点放在因大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一般家庭经济困难的教职工由各分工会给予补助;上报校工会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须是本人因大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且各分工会须先行给予补助。
三、各分工会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将需上报校工会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于2006年12月15日前报校工会。校工会福利委员会将于12月下旬开会讨论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
校工会
200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