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章程》(量院党办〔2008〕22号)规定,我校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第四期(或新)会员入会工作开始。请各分工会在所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第四期(或新)会员入会工作,并比照本单位第三期大病互助会员名单,参阅填表说明后填写《2011年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会员情况登记表》,盖章后于2011年3月2日前交到大病医疗互助会理事会秘书处校工会(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gh@cjlu.edu.cn)。
特此通知。
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理事会秘书处 校工会
20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