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年度校级“创争”活动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5 作者: 来源:
各分工会:
     为推动我校“创建学习组织,争做知识性职工”(以下简称“创争”)活动进一步开展,全面提高教职工素质,根据省教育工会转发的《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度全省“创争”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浙创争办[2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2010年校工会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校级“创争”活动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由于我校的“创争”活动评优是首次进行,此次评选活动只评“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和“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其他“创争”活动的先进暂不评选。“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以分工会为评比对象,评选名额暂定全校不超过两名;“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以学科、专业、团队、班组为评比对象,评选名额暂定为参评单位的40%。
    二、评选条件
    (一)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在全体教职工中普及终身教育的理念,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形成一定的制度和氛围。高中(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需要持证上岗的职业(工种),员工持证率达70%以上;
      2、单位有“创争”活动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相适应的组织保证体系;单位按规定提取2%以上职工教育经费,并将70%以上经费用于一线职工,其使用情况纳入院务公开内容;充分尊重职工的学习权利和需求,能公平地为职工提供学习机会;
      3、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形成了学习共享与互动的学习氛围,领导成为学习的带头人,组织内形成了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4、组织内各种学习型团队(班组)普遍建立,并取得一定实效;
      5、组织内有形或无形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6、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整体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得到同步提高;
      7、引导和帮助职工积极转化学习成果,不断创新学习的内容和方式方法,组织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旺盛生命力;
      8、学习成为组织内的一种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大多数职工的一种自觉行为。
    (二) 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评选条件
      1、班组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有一定的学习制度和学习环境;
      2、班组成员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3、班组开展读书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果;
      4、班组大部分成员掌握或正在学习计算机应用、外语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5、班组在完善职工知识结构、创新学习方法、激发职工潜力和鼓励职工学以致用等方面有一定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此次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形式。每个分工会限申报先进集体或先进班组1个,先进集体和先进班组不兼评。
    (二)各分工会要在开展“创争”活动的基础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在所属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组织申报,并于12月8日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或先进班组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报送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三)申报材料经校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评议,校工会常委会评审,报学校审定,经全校公示后予以表彰。并在校级“创争”活动先进集体中择优申报省级“创争”活动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