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计量学院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0 作者: 来源:

校教代会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我校第七届三次教代会拟定于2011年11月召开。征集和落实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现将提案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围绕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学校“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主要在如下方面提出提案:
  (一)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有关行政规章的建议和方案;
  (二)对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涉及学校全局工作(教学、科研、管理、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的建议和方案;
  (三)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四)下列内容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党、团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
  4、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5、有关学术问题;
  6、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提案。
  二、对提案的要求
  (一)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多个方面的问题,应提出相应的多件提案。
  (二)提案必须包括以下四部分: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案的主要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提案签字:提案人、附议人的基本情况,需在提案人、附议人姓名栏目亲自签名。代表团集体提案,则由代表团团长在提案人姓名栏目亲自签名,代表团其他成员在附议人姓名栏目亲自签名。
  (三)提案可以由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提出,也可以由代表团集体提出。教职工代表个人提案由一人提出的,需有三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代表团集体提案则需要该代表团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四)提案人应在提案表(见附件)上逐项打印或书写(内容较多可另附页),书写提案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端正。每个提案必须同时递交书面文本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本。
  三、提交要求
  (一)请各党总支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请教代会代表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二)各党总支负责收集本单位的提案,并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初审,严格把好质量关。对格式不合规范的提案要退回提案人修改后重新提交。经初审合格的书面提案由各党总支集中递交到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明德北楼504校工会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校工会信箱:gh@cjlu.edu.cn。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教代会提案”。
  四、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提案的征集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1年10月31日下午4点止。

 
                                                                       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