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第三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3〕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拟申报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2名(其中1名兼申报浙江省师德标兵候选人)。
请各分工会在所属党总支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省教育工会《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第三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中的评选条件,选拔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并于4月25日前将《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一式1份(表内填写800字左右的主要先进事迹)报校工会。
附件: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
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评选第三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浙教工〔2013〕6号
各市教育工会、直属高校工会: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根据省教育工会七届六次委员会议部署,决定开展浙江省第三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于今年第二十九个教师节期间表彰10名省师德标兵和110名省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省师德标兵和省师德先进个人的入选者应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正式教师。
二、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勤学乐教,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 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5. 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师德标兵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事迹应更加突出,一般应是获得过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职工。
三、评选程序
1. 名额分配:根据各地区域规模及高校分布情况、各直属高校教职工人数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
2. 推荐候选人: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候选人,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需征得党组织同意并予以公示。属市、县教育工会的候选人,由市、县教育工会会同教育党政部门审核公示;属省教育工会直属高校工会的,由学校工会审核公示。候选人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工会和党组织、市教育工会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省教育工会。
3. 师德标兵评选:师德标兵的评选,采取组织评选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分二步进行:①省教育工会对各地各高校推荐的师德标兵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被推荐者必须是师德先进个人。限各市一名、各高校一名),选定15名候选人。②省教育工会邀请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委会意见,评审出10名省师德标兵,并择优向全委推荐全国教育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未被评为师德标兵的候选人即为省师德先进个人。
四、几点要求
1. 请各地、各高校工会高度重视浙江省第三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主动争取党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争当师德先进”活动与各地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结合起来,与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2. 各地、各高校推荐的省师德先进个人由所在工会填写《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表内填写8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各一式3份;同时撰写上报一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用A4纸打印。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生动简练。推荐为省师德标兵候选人的详细事迹材料需打印一式10份,同时将事迹材料和半身近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教育工会电子邮箱(zjsjygh@163.com)。
浙江省教育工会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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