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学校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届工代会拟定于2012年6月中旬召开。教代会提案是各位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代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学校推进民主建设的重要渠道。为做好本届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切实提高提案质量,现将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提案应当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一事一议一案,提案人和附议人应当是第八届教代会代表。提案人撰写提案时,请写明案由、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及具体建议和措施(提案表请登录校工会网站“文件资料”栏目下载)。提案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求观点清晰,内容翔实,有一定深度,建议措施具体有效、具有可操作性。提案须有2名或2名以上代表作为附议人。
三、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提案在填写完成后,须经所在单位党总支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进行初审,签字后报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经审查立案的进入提案处理程序。
四、请各代表团于6月10日前将征集到的提案送提案组(明德楼A303)。
校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届工代会筹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