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广大教职工:
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调整教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0〕46号)精神及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1〕16号)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21-2022年疗休养周期开始,我校教职工疗休养经费标准由2000元/人•轮提高至3000元/人•轮。
特此通知。
工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