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选树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浙教工〔2020〕3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浙江省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事工会工作2年以上的现任校工会专职干部、校工会专门委负责人、分工会负责人。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现象。
2.工作效绩突出。热爱工会工作,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较强,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成绩突出,受到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充分肯定。分工会负责人要求近两年教工对分工会测评满意度在85%以上。
三、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浙江省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附件),并于5月18日前上报校工会。校工会将组织评选,经校内公示,报校党委批准后推荐上报浙江省教育工会。
联系人:罗茜,联系电话:87676326。
工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