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广大教职员工:
为提高我校教职工互助保障和自我保障能力,倡导教职工互助友爱精神,帮助教职工减轻患重症大病时的医疗负担,根据《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五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浙总工办发〔2018〕81 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及上级工会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校工会决定组织我校教职工报名参加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五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已参加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二、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为一年,本期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31日24时止,到期另办续保手续。
三、参保费用
医疗互助保障金缴纳标准为100元/人,上级工会及学校共补助50元/人,个人缴纳50元/人。
四、保障责任
保障项目包含一般住院补助、重大疾病补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具体补助条件及标准详见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宣传组织到位。浙江省总工会实施的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工会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教职工、维护教职工权益的有力举措,可减轻患病教职工的医疗负担。各分工会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互助保障的内容和意义,并自愿报名参加。为确保此项保障活动惠及广大教职员工,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尤其注意征询既往未参保或新进教职工参保意愿,避免出现疏漏。
(二)认真填报参保名册。请各分工会准确填报《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五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保职工名册》(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11月13日前报校工会(电子版同时发往gh@cjlu.edu.cn)。鉴于上级工会时间要求,逾期恕不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保障期内不办理退保和新增人员的参保。
(二)个人缴纳参保费将委托校计财处在教工工资中统一扣缴,无法扣缴的教工参保费则由所在分工会集中收缴。
联系人: 管爱娟,联系电话:87676115
工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