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此次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特殊贡献是指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须提供相应证书。经工商登记为企业法人的事业单位(包括科研单位)按企业对待。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奖励并具有突出贡献。
二、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请各分工会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按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情况摸底和推荐工作。参加申报的单位请务必于1月20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材料(约400字)通过电子邮件报校工会邮箱:gh@cjlu.edu.cn,逾期不候。
不明事宜请联系校工会叶海天,咨询联系电话:13735860574。
校工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