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选树宣传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精神,按浙江省教育工会工作部署,现将我校模范职工小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模范职工小家名额1个。
二、推荐对象
获得我校2020-2021年度先进“教工小家”的单位可自主申报。已评为省级以上模范职工小家的不再参与本次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院(系、所)工会或工会小组建设好,依法选举工会主席或小组长,近三年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的非在编人员)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3.院(系、所)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院(所)务公开、会务公开;
4.院(系、所)完成工作任务好,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劳动技能竞赛,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
5.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丰富,近三年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评议职工之家满意率均在90%以上。
(二)限制条件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工会不得申报模范职工小家:
1.存在应签而未签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
2.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职业病危害严重,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
3.劳动争议案件多发,近三年内因违反法律法规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
4.近三年内未依法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的;
5.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机制不落实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分工会在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自主申报。校工会将对申报对象组织评选,经学校党委审定并全校公示后上报。
2.申报单位需填写《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推荐表》(附件),经分工会及二级党组织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10:00前报校工会,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cjlu.edu.cn,逾时不报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管爱娟,联系电话:87676115。
校工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