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高水平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职工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师德品质,弘扬优良师德师风,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育人工作,助力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深化“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23〕9号)及《中国计量大学“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中量大党办〔2016〕1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各二级单位。
二、选树名额
(一)校级评选名额。
1.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参评单位的30%。
2.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全校评选名额为20人。教工人数在80人及以上的分工会推荐2人,教工人数在80人以下的分工会推荐1人。
(二)省级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省级“三育人”先进集体名额为1个、省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为4名(含现代科技学院)。
三、选树条件
(一)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
按照《中国计量大学“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应在学校2021、2022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
1.推荐人选须在2021、2022年度学校考核中至少一次考核为“优秀”并且为院级“三育人”先进个人。
2.近两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不重复推荐评选。
3.各教学单位评选推荐的候选人应以教师为主体,要注重推荐成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此次评选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4.在助力共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可参与评选推荐。一是开展教育结对、教研帮扶、建立名师工作室等活动,构建名师服务、机制牵线、平台拓面等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共同富裕;二是开展科技助农活动,积极参与党政组织的科技特派员、农村工作指导员队伍,发挥助力共富领头雁作用,助力山区、海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开展医疗援助、健康科普、疫情防控、常态化送医下乡义诊等活动,通过专家门诊、病例讨论等点对点帮扶活动,推进“山海”共富医疗;四是开展文化赋能活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产业创新、深度服务各类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改变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弘扬乡村文化、带动地方旅游、发展乡村经济新业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省级“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在此次评选出的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
四、选树程序
1.校级评审。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荐,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提名推荐。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经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评审,报学校党委审批同意,全校公示后予以表彰。
2.省级推荐。由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在此次评选出的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报学校党委审定,所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工会。
五、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精心组织选树活动,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选树条件,认真执行选树程序,确保选树出令人信服的典型。
2.各分工会填写《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和《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5月26日前报送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h@cjlu.edu.cn。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校工会
2023年5月17日